招标: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平场土石方工程

发布时间:2020-09-03 来源:本站 作者:zxb

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平场土石方工程招标公
项目编号:AA20200187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平场土石方工程 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津发改投【2019】3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区财政统筹等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江津区李市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津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平场土石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江津区李市镇
2.2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江津区李市镇场上骑龙路2号及相邻区域A07-04/01R2地块,建筑面积:3.75万㎡(接收治500人控制,标准为60-80㎡  /床),其中:地上建筑:2.9万㎡(包括:临床专科业务用房建筑2.2万㎡、隔离病房建筑0.35万㎡、医护生活区及周转房0.35万㎡ ),地下建筑0.85万㎡(包括:地下停车0.7万㎡、地下设备用房0.15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4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14.17833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范围以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  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21360063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406692
邮箱:wanglin@dlzb.com
传真:010-57406692
QQ:14345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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